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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介绍

发布日期:[10-05-10 08:38:39] 点击次数:[]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唯一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心是CNAS的法律实体,承担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CNAS的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CNAS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L)合并而成。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权威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CNAS徽标如下:

CNAS徽标与认可注册号组合形成认可标识。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可以根据相关要求,使用CNAS认可标识。

CNAS目前开展的认可活动:

1、认证机构认可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

人员认证机构认可。

2、实验室认可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

医学实验室认可;

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

3、检查机构认可

商品检验;

特种设备;

工程建设;

货物运输;

工厂检查;

信息安全;

健康检查。

CNAS认可的作用与意义

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获得CNAS认可后:

1)表明认证机构符合认可准则要求,并具备按相应认证标准开展有关认证服务的能力;实验室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检查机构具备了按有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查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了获准认可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3)取得国际互认协议集团成员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对获准认可机构能力的信任;

4)有机会参与国际和区域间合格评定机构双边、多边合作交流;

5)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可在获认可业务范围内颁发带有CNAS国家认可标志和国际互认标志(仅限QMSEMS)的认证证书;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检查机构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

6)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提高知名度。

CNAS认可制度总体发展状态: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认可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得到很大发展。截止目前,我国认可工作覆盖了国际通行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三大门类共十五个认可领域;截至目前,CNAS累计认可认证机构130多家,认可实验室3000多家,认可检查机构100多家,认可的各类认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认证证书将近50万张,认可领域、规模和数量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2002年来,在国家认监委的领导下,经过数次整合,中国认可走过了一条从分散到集中的道路,形成了既遵循国际规则,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认可制度和体系。认可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的支持和配合,成立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全体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以及三十多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由2000多名各行业技术评价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具体参与认可评审的实施工作,保证了认可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信誉。

近年来,认可委员会在国家认监委构建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认证认可监管体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认可委员会深度参与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的行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且运用行政专项监督检查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认可监督,发挥了认可约束在认证认可监管体系综合效能方面的独特作用。

CNAS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等国际认可组织或区域性认可组织的全权成员,在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检测与校准实验室、医学实验室、检查机构、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生产者等多个认可领域签署了国际多边互认协议,中国认可的相关证书或报告在签署多边互认协议的数十个国家和经济体具有证明效力,在国际市场的质量竞争传递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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